装甲师的标准编制是5团制,3个装甲团,1个炮兵团,1个高炮团,部分师缺编高炮团,而是在炮兵团里有高炮分队。
装甲1师:65集团军,原隶属24集团军,天津蓟县,5团制,辖装甲2、3、4团,炮兵团、高炮团。
装甲2师:12集团军,徐州,4团制,辖装甲5、6、7团、炮兵团。
装甲3师:39集团军,吉林四平,5团制,辖装甲9、10、12团,炮兵团、高炮团。
装甲4师:16集团军,吉林梅河口,4团制,辖装甲14、15、16团、炮兵团。
装甲6师:38集团军,北京南口,5团制,辖装甲21、22、24团,炮兵团、高炮团。
装甲8师:26集团军,山东潍坊,5团制,辖装甲29、30、31团,炮兵团、高炮团。
装甲10师:1集团军,苏州, 4团制,辖装甲37、38、39团,炮兵团。
装甲11师:54集团军,原隶属20军,信阳,5团制,辖装甲42团(有名的红军团)、43、44团,炮兵团、高炮团。
装甲12师:21集团军,酒泉,4团制,辖装甲45、46、48,炮兵团。